中宏网山东8月24日电 近日,山东银保监局、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印发通知,发布《山东促进社会服务领域商业保险发展实施方案》,要求各市各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方案提出32项具体措施,其中明确:
鼓励有条件的市按照政府支持、市场运营、合理定价的原则,统一为60岁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医疗、特定疾病等保险保障。
开展医保个人账户购买商业健康保险试点。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创新开发满足人民差异化需求、与医疗保障制度相衔接的专属商业健康保险品种和服务。鼓励职工自愿使用医保个人账户历史结余资金购买商业医疗、健康保险产品,让广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活起来”,在培育发展健康消费市场的同时,提升人民群众健康保障水平。
鼓励商业保险机构提高健康管理费用在健康保险保费中的列支比例,与医疗、疾控、体检、护理等机构合作,完善医疗卫生服务、健康管理与促进等健康类服务,推动健康保险和健康管理融合发展。鼓励各地开展试点,发挥商业保险机构专业优势,参与当地健康管理和疾病预防,提高公众健康水平。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支持保险资金进一步加大在山东养老产业投资力度。鼓励保险资金与其他社会资本合作设立具备医养结合服务功能的养老机构,规范开展康养小镇等复合业态投资,增加多样化养老服务供给。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山东合作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提供多样化金融服务。商业保险机构投资设立养老、护理等服务机构,按规定享受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在符合相关政策基础上,优先保障养老服务业用地,优化审批手续,提高信贷资金支持精准度。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举办及内设的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支持保险资金依规投资健康服务产业,允许商业保险机构在山东有序投资设立中西医等医疗机构和康复、照护、医养结合等健康服务机构,在审批流程、建设和运营补贴上按规定给予支持,引导商业银行加强信贷资金支持力度。
加快发展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推动医疗责任保险基本覆盖公立医疗机构,发挥医疗责任险承办机构独立第三方作用,参与医疗调解体系建设。推动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适应养老服务风险管理需求的责任保险和意外保险,扩大养老服务综合责任保险覆盖面,鼓励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投保雇主责任险和养老责任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