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东全面推开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
文章来源:中宏网山东

  中宏网山东11月21日电 11月20日,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日,山东省政府印发《关于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对现有工业企业开展“亩产效益”评价。

  “在今年18个县(市、区、开发区)试点的基础上,2020年全省推开,将单位能耗产出效益、单位污染物产出效益作为综合评价的重要指标。”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王新生说,对“亩产效益”低的项目和企业,将会同有关部门,在要素保障和供应价格等方面采取差异化措施,为“亩产效益”高的优质项目腾出充分的发展空间。

  另外,推进钢铁、地炼等高耗能行业减量优化调整,对氧化铝、自备电厂、小火电等为高耗能产业配套服务的项目,在满足产业链发展匹配要求的基础上,不再布局新项目,并尽快将产能规模和布局调整到合理范围。实施“上新压旧”“上大压小”“上高压低”“上整压散”,新建项目技术工艺、装备水平和节能减排指标必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上。产能置换的新项目投产前,被整合替代的老项目必须同时关停。

  根据《意见》,我省还将对各市历史上形成的传统支柱产业的小企业集群,强化标准、监管、引导,建园区、搭平台,通过市场资本纽带,促进股份合作、兼并重组,淘汰落后、改造提升、培育壮大,形成优势产业集群并于2020年10月底前完成,既解决污染问题,又促进转型升级。

责任编辑:王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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