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建立互联网+金融合作机制 推动"不见面申请"
文章来源:中宏网山东

  中宏网山东8月22日电 近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共同发布《关于认真做好便民利企服务合作的通知》,强调建立金融服务合作机制,推进互联网应用,明确2019年年底前所有市、县不动产登记机构至少与2家以上银行机构开展签约服务。

  通知明确,支持各地不动产登记机构与有意向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签约,在具备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设立不动产抵押登记服务点,企业和群众在签约银行申请抵押登记,实现“不见面申请”;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有条件的不动产登记大厅设立金融服务点,提供资金监管咨询、抵押放贷咨询等前期业务。2019年年底前,所有市、县不动产登记机构至少与2家以上银行机构开展签约服务。

  另外,省级制定“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信息共享接口技术方案,各不动产登记机构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按此方案进行系统对接,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贷款信息、金融许可信息的共享查询。建立信息安全机制,在信息接入、查询、核对和交互共享时,确保信息安全,严禁将获取的信息泄露和用于业务办理事项之外的任何用途。同时,支持市、县探索开展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试点,建立不动产登记保险制度,在有效降低登记风险的基础上,提高不动产登记的公信力。

  通知也强调了优化流程,精简材料等,并从简化抵押登记申请材料、优化抵押登记流程、拓展贷款与抵押登记的业务协同范围、加快贷款审批等方面做了详细说明。

  通知提到规范合同内容,自2019年9月1日开始,全面推行以不动产单元号关联抵押合同和抵押权登记,在抵押合同中增加“不动产单元号”。

责任编辑:王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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