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近2.6万残疾儿童可新纳入医保范围 报销比例将达65%
文章来源:中宏网山东

中宏网山东7月3日电(记者 杜郑敏) 残疾儿童如脑瘫等主要包括脑瘫、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等,精神发育障碍的主要是孤独症儿童。许多患者成年后无法独立生活,需要终生照顾和养护,给家庭带来经济和心理上的巨大负担。在此之前,山东省各地虽然已将治疗必需的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但各市在保障范围界定、门诊待遇保障水平等方面还存在较大差异,最佳抢救期救治等方面还不完善,亟需建立更加规范完善和切实有效的医疗保障体系。 

3日上午,中宏网记者通过山东省医保局新闻发布会了解到,山东省委省政府要求将加强脑瘫等残疾儿童、孤独症儿童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医疗保障工作纳入今年全省需重点解决的民生实事。山东省医疗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脑瘫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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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医保局副局长仇冰玉介绍,《通知》主要从保障范围、保障水平、支付方式、定点管理等方面对残疾儿童医疗保障工作提出要求,突出了以下五项重点内容:

扩大年龄范围。本次政策统一将脑瘫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年龄范围扩大到了0-17周岁,按此政策,山东省新纳入医疗保障范围的脑瘫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将增加近2.6万人。

取消户籍限制。新政策取消了参保户籍限制,规定凡是参加我省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残疾儿童都可以享受待遇,以让更多患者享受到我省医保政策的红利。 

提高待遇水平。本次政策明确要求,将国家规定的29项医疗康复项目全部纳入医保支付,并进一步要求将符合规定的医疗康复项目治疗费、必要的检查检验、药品等费用纳入医保门诊支付并参照门诊慢病管理,平均报销比例将达到65%左右,对于原来那些未纳入门诊慢性病保障范围的患者,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个人费用负担。

完善支付方式。要求各市针对脑瘫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需长期治疗、门诊和住院治疗相结合的特点,进一步完善医保支付方式,对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实行按床日、按病种或按人头定额等方式支付。做好救助资金补助落实,充分发挥政策协同保障作用。 

规范定点救治。要求将符合条件的康复医疗机构及时纳入定点,保证患病儿童得到就近治疗。规范康复医疗机构定点协议管理,将康复效果、评估情况等纳入协议考核指标,与医保基金拨付挂钩,督促康复医疗机构提供规范有效的医疗服务。

最后,山东省通过进一步扩大残疾儿童康复的医疗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水平、完善支付方式、规范定点管理等措施,带来的积极效果是极大减轻了残疾儿童家庭的经济负担,重新唤起这些家庭给孩子康复的希望,最终确保的是让更多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能得到及时有效的高质量康复,帮助残疾儿童实现生命的重建;另则让千千万万个残疾儿童家庭,设身处地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有利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还有利加快补齐康复短板,进一步推动山东省康复事业和康复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为健康中国、健康山东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 

责任编辑:王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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