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建设万里行】潍坊“恒信•东方之珠”涉嫌无证预售 购房者权益堪忧
文章来源:中宏网山东

中宏网山东4月4日讯  近年来,为保障百姓权益不受侵害,规范房地产市场有序发展。国家连续出台多条政策,建设部、发改委、工商总局也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房产交易秩序的通知》,重点打击商品房无证预售等违规行为。然而,仍有一些开发商不顾国家政策法规,在商品房销售环节搞“小动作”。近日,有潍坊市民反映,潍坊市恒信建设集团开发的“恒信·东方之珠”项目,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仅凭借规划图、户型图就以收取认筹意向金的方式公开销售,这种违规行为让购房者感到权益堪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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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以购房者的身份来到位于潍坊市综合保税区樱前街与高七路交汇处东南角的“恒信·东方之珠”项目售楼中心,一位梁姓置业顾问得知记者是来看房时,主动介绍该项目的详细情况,称该项目占地190亩,规划40幢楼分为五期,现在主要销售一期楼盘,销售的7幢楼号有23#、24#、25#、6#、7#、9#、16#。记者表示看好一个户型,置业顾问称4月底左右开盘,具体价格还没有出来,现在是认筹阶段,看好了可以先排号,交一万的认筹意向金,开盘以后可能会根据排号顺序选房,认筹意向金开盘后转为房款,还能优惠两万。该顾问还告诉记者,已经有很多客户交纳了认筹意向金,催促记者看好了抓紧排号。当记者问询该楼盘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证时,顾问表示相关手续和证件开发商会一步步落实,办证只是时间问题,可以放心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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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记者登录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查询,未查到“恒信·东方之珠”项目预售许可信息。记者将此情况致电潍坊市住建局房管科,一位张姓工作人员称他们会先通知综合保税区房管局区去落实了解情况,尽快落实此事给记者回复。

根据《潍坊市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项目,开发企业和商品房承销机构不得进行预售,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任何形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不得参加任何展销活动。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

近年来房产销售乱象横生,楼盘五证不全违规预售,购房者交钱后开发商延期交房,想要退房却遭遇开发商百般推脱的现象,可谓比比皆是。是涉事企业开发商明知故犯,还是当地的监管部门监管缺失?

针对此事,本网将持续关注。

责任编辑:王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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