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电子商务法》宣传贯彻培训视频会议在济南召开
文章来源:中宏网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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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宏网山东3月28日讯 为顺利推进电商法实施,普及电商法知识,3月28日,山东省商务厅、山东省司法厅、山东省普法办、团省委、山东省工商联联合召开了山东省《电子商务法》宣传贯彻培训视频会议,引导电商企业依法经营,维护市场秩序,切实保障各方主体合法权益,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视频会在济南设主会场,其它15市设分会场,全省各级商务、司法、团委、工商联系统的相关负责人和电商行业协会、电子商务企业、电商园区的负责人共计2000余人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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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商务厅二级巡视员郭服海在视频会上致辞,指出要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引导和协同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共治,运用互联网思维做好电商法宣贯,引导本行业经营者公平竞争,推动行业诚信建设,更好地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保护消费者合法利益,促进新型消费。全国人大《电子商务法》起草工作小组核心成员、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薛军教授就电子商务法出台的意义、电子商务经营者的主体类型、以及电商经营者的登记、纳税、平台经营者的义务、消费者保护制度等方面的焦点问题进行了精彩解读。

  下一步,山东省商务厅还将组织开展网上宣传及《电子商务法》知识竞赛活动。

责任编辑:王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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