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爆炸惨案不再重演 山东成立执法组督查全省危险化学品企业
文章来源:中宏网山东

中宏网山东325日讯(记者 杜郑敏) 为深刻吸取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全省涉及硝基化合物生产装置企业安全监管,确保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经山东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由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厅领导带队,组成5个督查组对淄博、滨州、德州等全省11个涉及硝基化合物危险化学品重点市开展督导检查,督查全省42家涉及硝基化合物生产装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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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分成5个组,每组5人,由1名山东省应急管厅厅领导带队,1名处级干部、1名科级干部、2名专家参加。24日上午,由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周凤文副厅长带队的第一支执法检查队伍先奔赴山东德州展开危险化学品企业督查工作,德州市的危化企业督查结果无论安全还是环保等各方面均为较好无重大隐患,来自山东省化工研究院的跟队专家丁旭研究员在现场无检查出特殊违规状况。

据中宏网记者在现场跟踪了解,德州市共有三家涉硝基化合物企业,其中一家是国有大型企业,两家为小型企业。德州市林通煤化工有限公司和德州虹桥染料化工有限公司,这两家小型企业日前迫于安全生产压力大整体规模效益差等原因,在江苏盐城爆炸案发生之前就主动申请停产硝基化合物生产装置,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转产生产一般化工产品。督查首日上午,周凤文副厅长带领执法督查组对这两家小型企业进行了停产现场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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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德州市林通煤化工有限公司进行的现场督察情况来看,该公司涉硝基化合物装置已经停产,管线吹扫、置换较彻底。此外,专家督察组查看了一般化工产品的生产装置,发现硝基苯原料输送管道是埋地铺设,不符合环保标准规范,督查组专家当场建议企业人员停止试生产,改为架空铺设,整改问题,消除隐患。

中宏网记者跟随执法督察组进入第二家化工企业时,就闻到一股顶鼻的杏仁味,督察组专家在检查时发现,在其作料罐中还存有硝基苯残存物料,这就是杏仁味的来源。督查组责令其按照之前的处置方案和作业流程,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限期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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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国有大型危险化工企业,在督察组前来检查之前,该企业负责人就及时落实省里文件指示号召,展开安全隐患自查行动,督查组抽查了其部分作业证、现场装置设备的安全管理情况、硝铵溶液的管理和防护等,发现了少许安全隐患问题,但是该企业都做了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在现场排查工作中,丁旭专家重点查看了硝铵合成装置。丁旭介绍,其浓度为50%的硝铵溶液有可能被人盗取后浓缩成爆炸物,所以应予监控。他在现场核验发现该企业做了视频监控等防范措施,符合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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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督察组在察看华鲁恒升的硝基复合肥(二元肥)仓库时建议设立水喷雾,按照3000平米一格做防火分区隔离。因为硝基复合肥具于可燃性,但是仓库又要经常出入仓库,为符合工业需求和安全的前提,要做好防火分区措施,所以在防火卷帘和水喷雾两者中,丁旭专家建议该企业做水喷雾隔离,因为防火卷帘一定程度会影响车辆的进出并不方便。华鲁恒升安全处处长吴广强随后表示,将按照专家建议,尽快组织实施,“防止一个区域出现问题影响到其他区域。”他说,从提报材料、组织施工到验收合格投用,20天左右能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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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将认真仔细展开危险化工企业的安全排查工作,绝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隐患。”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危化处副处长王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一周之内全部检查一遍。要调派专家和执法人员参加,检查情况由企业负责人和检查人员签字,并于检查结束后3日内,由县(市、区)安委会办公室汇总报市,市汇总报山东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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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宏网记者在山东省政府下发的文件中获悉,山东省应急厅此次督查将从3月24日持续至3月27日,对全省范围内的检查企业不事先通知,随机抽取。督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依法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工艺技术是否有正规设计,自动化控制是否按照规定设置并投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到位,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是否完备,是否建立硝基化合物生产装置台账,是否开展安全评估,评估发现的问题和患是否整改完成,是否实施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等。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正在进行,中宏网记者将持续关注跟随执法督察组进行跟踪报道。

责任编辑:王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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