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山东3月8日讯(记者 杜郑敏) 在今天上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山东省质监局副局长田治颖回应解答了记者提出的三个关于失信企业信用修复的问题。
去年12月,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出台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制度,请问是否原来进入黑名单的企业都可申请信用修复?
田治颖解答,不是所有黑名单企业都可进行信用修复。只有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及时补报年报、公示相关信息、修正虚假信息、重新取得联系的企业,还必须满足没有其他黑名单记录且不在经营异常名录的条件,才有资格进行信用修复。
有企业反映其符合信用范围,为什么仍没有被移出黑名单?
田治颖表示,不是符合条件的所有企业一经申请即可移出黑名单。企业提交的信用修复材料必须准确真实,没有任何虚假伪造,监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移出。企业申请材料存在问题,自然不能移出黑名单。
信用修复完成后,若再次发生同类违法行为,是否能再次进行信用修复?
田治颖回应,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信用修复时,必须签订诚信守法经营承诺书,承诺在完成本轮信用修复后,不再发生同类失信行为,否则自动放弃信用修复机会。也就是说只为企业提供一次信用修复机会,企业在完成本轮信用修复后,必须严格自我管理,维护好自身信用。
最后,田治颖通过新闻发布会告知记者,提醒广大全省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公示年报信息和即时信息是《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赋予各类市场主体的法定义务。2018年度年报工作已经开始,6月30日结束,请及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