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院通报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批集中宣判行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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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现场

  中宏网山东9月12日讯 (记者 任秀彬)记者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获悉,根据中央扫黑除恶第5督导组与山东省委第1次对接会的精神,按照开展扫黑除恶“山东战役”实施方案的要求,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批集中宣判行动情况,并公布一批黑恶势力犯罪的典型案例。

根据中央扫黑除恶第5督导组和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2日上午举行了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批集中宣判行动。

  据悉,济南、青岛、烟台、潍坊、滨州等地的4个中院、15个基层法院集中宣判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9件130人,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4件12人(3件为漏犯到案),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有5人,海阳法院宣判的修江波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被告人修江波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恶势力犯罪案件15件118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有 47人,济南历城法院宣判的金宪正等恶势力犯罪案与寿光法院宣判的张君彩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被告人金宪正、张君彩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

  记者了解到,这次的集中宣判行动,吹响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山东战役”的集结号,积极回应了社会公众对专项斗争的高度关注,彰显了全省法院开展专项斗争的阶段性成果,打出了强大声势和法治权威,营造出开展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

责任编辑:李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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